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表 1、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按经济科目) 2、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按功能科目) 3、2017年收入预算总表(单位) 4、2017年支出预算总表 5、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6、结余结转资金统计表(按资金性质) 7、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表 8、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表 9、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表 10、2017年会议费预算表 1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3、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4、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5、2017年“支出项目表” 16、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相关表格”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及上级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全县的反腐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我县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决议、命令的情况;组织、督促、检查、指导对部门和行业普遍性、倾向性不正之风的纠正工作。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党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负责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全县党的纪检工作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党纪条规,拟定实施细则或具体规定。 8、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9、会同县直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做好纪检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县直各党委、县镇党委纪委成员的干部人选,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平阴县纪委、平阴县监察局2017年部门预算全部为委局单位预算,纳入中共平阴县纪委、平阴县监察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中共平阴县纪委、平阴县监察局 | 无下属预算单位 |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2017年中共平阴县纪委、平阴县监察局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认真领会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从严从实,强化厉行勤俭节约,带头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按需申请财政预算项目资金,规范并加快财政预算资金使用进度,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深入推进,为全面完成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既定目标任务、共建共享美好幸福平阴做出积极贡献。 中共平阴县纪委、平阴县监察局预算由于县纪委、县监察局合署办公,财务合并,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为792.72万元,比2016年增加22.77万元。其中:县级财政拨款652.3万元,无市以上一般转移支付,无预算内专项资金,无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支出,2016年度结转140.42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为792.72万元,比2016年增加22.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3.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支出)264.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4.56万元,无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预算内财力安排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预算内财力安排支出652.3万元,全部为县级经费拨款(补助)安排支出652.3万元。 2017年县级经费拨款(补助)安排支出预算为65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63.5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4.22万元,其中公用经费92万,主要用于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培训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费、业务费、被装购置费、印刷费;其他交通费用(公车补贴)32.2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4.56万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离休费、退休费。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县纪委监察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情况 2017年,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21万元,会议费预算5万元。 1、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2016年持平,原因为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无干部职工出国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6万元,全部为公车运行维护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6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严格按要求减少公车数量,按规定使用公务车辆,厉行勤俭节约,执纪监督、执纪审查等活动,尽量安排拼车,公车运行维护费大幅降低;同时,把握执纪监督、执纪审查等工作“越往后越严”的总基调,综合考虑工作实际,保留部分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公车改革后,县纪委监察局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为综合考虑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形势,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上级调研指导检查、其他县区学习交流等活动预计有所增加。 4、会议费预算5万元,用于筹备召开纪委全会、上级领导调研、业务交流、警示教育大会、专题辅导报告会议等活动,与2016年持平,原因是历年召开的会议规模、数量、种类无明显变化。 六、重要事项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58.6万元,其中:部门结余结转安排58.6万元,无财政拨款安排,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纪委监察局无机关运行费。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1、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按经济科目) 2、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按功能科目) 3、2017年收入预算总表(单位) 4、2017年支出预算总表 5、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6、结余结转资金统计表(按资金性质) 7、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表 8、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表 9、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表 10、2017年会议费预算表 1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3、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4、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5、2017年“支出项目表” 16、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相关表格” 因2017年县纪委监察局无项目支出安排,因此相关表格空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纪检监察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指纪检监察单位用于开展纪检监察事务日常工作的其他支出。
1 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按经济科目).xls
2 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按功能科目).xls
3 2017年收入预算总表(单位).xls
4 2017年支出预算总表.xls
5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表.xls
6 结余结转资金统计表(按资金性质).xls
7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表.xls
8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表.xls
9 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表.xls
10 2017年会议费预算表.xls
11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xls
12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xls
13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xls
14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xls
15 2017年“支出项目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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